男子养女儿5年发现非亲生 女方称怀孕时并不知情
日期:11-21 来源:未知据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电视新闻综合频道《第一帮帮团》栏目11月18日报道 泉州市洛江区的陈大姐向调解小组求助,说儿子和准儿媳外出打工后,她独自照顾孙女5年多。如今孩子却因为特殊的身世办不了户口,上不了学。
5岁孩子无法正常落户 鉴定结果:非阿强亲生
陈大姐告诉调解小组,2018年,她得知阿芳怀孕后,就建议两人结婚,但阿芳没同意。小花出生后,阿芳就和阿强外出务工,孩子便由陈大姐照顾至今。
转眼间,小花到了上学的年纪,阿芳一直不肯配合登记结婚,陈大姐只好让阿强和小花去做亲子鉴定,以此证明两人的关系,然后再办理落户入学手续。很快,鉴定结果出来,显示小花非阿强亲生。
5年来含辛茹苦将小花带大,如今得知不是自己的亲生的,这个消息犹如晴天霹雳,让陈大姐和阿强都接受不了。经过一段时间的思想挣扎,看着年幼可爱的小花,陈大姐希望阿芳能和阿强好好在一起,自己就能继续抚养小花。但面对陈大姐的好意,阿芳还是选择了拒绝。
陈大姐今年50岁了,没有稳定收入,丈夫前两年意外去世,日常靠女儿和儿子给的一点生活费维持。阿强知道小花非他亲生后,就不愿意再支付小花的开支,这让陈大姐的生活更难了。阿强随后向法院起诉,要求阿芳赔偿小花五年来的抚养费以及男方家的精神赔偿。2023年9月26日,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判决:阿芳支付阿强抚养费、医疗费、亲子鉴定费、以及陈大姐的精神损失费85000元。
阿芳:不知道小花非阿强亲生
阿芳告诉调解小组,自己在外地一时无法赶回;当初怀孕时,她并不知道孩子不是阿强的。
阿芳
我是17岁跟他在一起的,差不多是18岁怀孕,19岁生下来。我也不知道小孩不是亲生的。
对于男方的索赔,阿芳称无力承担,找小花的亲生父亲也不太现实。
陈大姐:担心阿芳无法带好小花
得知阿芳的收入不固定,陈大姐不放心她把小花带走。法律人士分析,陈大姐想要收养小花,基本上很难。
律师 罗威
如果说没有亲子关系,要争取抚养权的话,那么就应符合相应的收养的法律条件,有父母的孩子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被收养。那么按照法律规定,要符合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:一是丧失父母的孤儿;查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;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的情况。也就是说在本案中,陈大姐想要收养小花,那么作为小花的母亲,生活要在特别困难的情况,这样才能争取到,否则陈大姐很难争取到法律上的抚养。
阿芳:小花由自己抚养
阿芳理解陈大姐的好意,但如今她希望自己抚养小花。
经过沟通,关于法院判决应赔偿男方家8万多元的抚养费,阿芳希望分期付款,后续她将与阿强再做沟通。关于小花,阿芳称将于11月23日回福建,带小花回她的户口所在地落户上学,并让自己的母亲来帮忙一起照顾。阿芳还转账1000元给陈大姐,希望她代为照看小花至月底。同时阿芳承诺,陈大姐想小花的话,可以随时来探视。
调解员:年轻人应树立正确婚恋观
对于赔偿金,阿强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。经过一番沟通,小花今后的安排终于确定了。对于小花来说,这也许是最恰当的选择,但无法改变她生命中的遗憾。通过这次调解,调解员想呼吁所有年轻人应该要树立正确的婚恋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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